记者在昨天举行的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,全新的将于今年12月1日起施行,引导支持再造资源回收经营者应用先进的回收技术,在商超、商务楼宇、住宅小区等场所设置统一标识的示范回收点,为市民提供便捷的回收服务。同时,建立回收经营者设立和备案制度,鼓励回收模式创新,带动区域回收体系建设,推动打造一批回收示范区。 据介绍,此次施行的“管理办法”在健全再造资源回收体系、规范回收行为及加强保障措施等方面制定明确规范,包括支持回收经营者在市民日常活动频繁的区域设置示范回收点,通过奖励积分、以旧更换等方式带动绿色消费和回收活动;组织回收经营者和处置企业建立废弃节能灯、电池、墨盒等废旧商品回收网络,开展易污染环境废旧商品的回收工作。 截至目前,上海已对1323家再造资源回收经营者办理了备案登记。在回收点、回收站、分拣加工站三级回收网络的基础上,支持回收企业拓展多元化回收渠道,每年可回收废旧金属、废纸、废橡塑、废玻璃、电子废弃物等各类废旧物资约700万吨。